办理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事务

一、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经有国家政府部门核准授予的商标专用权、专利专用权、著作权均属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作用

    海 关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要求在进出境环节查扣侵权货物,以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大量侵权产品 通过海关进出境,因此,在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迫切。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体系中设立备案制度,目的在于查验进出境货物,确定进出境货物是否有侵权嫌 疑,从而有针对性地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由于国内外知识产权数量繁多,如果要求海关对所有知识产权都进行主动保护,不仅海关无力承担,而且事实上也是 不可能的。申请人在海关备案表明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海关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海关据此可以集中力量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备案的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的时间

    海关总署应当自全部申请文件收齐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不予备案的,海关总署应书面通知权利人并说明理由。

 

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的内容和作用?

    备案证书中载明了备案知识产权的编号、权利人、知识产权备案名称、有效期限等。海关总署签发的《备案证书》证明证书所载明的知识产权海关总署准予备案,受海关保护。

 

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

    根据《条例》规定,备案自海关总署签发《备案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但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不足7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为准。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